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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研究

2016/7/11 16:02:29      点击:

  合同诈骗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

  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的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仙人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可见,欺诈方实际上是有恶意。欺诈只能由故意过错造成,过失不构成欺诈。

  二、欺诈方实施欺诈行为

  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与外部的行为,即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而虚构事实变更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为。实践中通常表现为以下情形:其一,虚构事实。其二,歪曲事实。其三,隐瞒事实。其四,存在告知义务时的将错就错。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对于出卖的标的物有品质担保义务,对于有质量瑕疵的商品,出卖人在出卖时未作说明,从而使相对人陷于错误并为购买的意思表示,即构成将错就错的欺诈。如果行为人不存在说明义务,只是表意人因自己判断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并且因此受有重大不利益,则为误解,不构成欺诈。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说明义务,应依照有关法律、合同或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具体判断。

  三、被欺诈方因欺诈而陷入认识错误

  在欺诈的情况下,被欺诈人因欺诈陷入了错误,认为欺诈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

  四、被欺诈人因错误而做出了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以意思为核心要素,民法贯彻私法自治原则,意思表示须自由形成,方能体现表示的真意。通常情况下,表示意思与内心意思是一致的,但也可能出现表示意思与效力意思不一致的情形,欺诈即为其中的一种。

  上述欺诈构成要件中的前两个要件属于存在于欺诈人方面的要件,后两个要件则为存在于被欺诈人方面的要件。